退款政策

1. 消费者用户购买实物商品的撤回权(退货权)

消费者用户有权在不承担任何罚金且无需说明理由的情况下,在收到产品之日起 14 天内撤回合同。您可以通过以下电子邮件地址发送书面通知: merchal@namirialpec.it,并使用下文提及的可选撤回表格或任何其他书面声明。

如果消费者用户通过一个订单订购了多个产品并分批交付,则行使撤回权的 14 天期限从收到最后一个产品之日算起。

在撤回的情况下,用户必须将产品退回给所有者,不得无故拖延,无论如何不得迟于其告知撤回合同决定之日起 14 天。用户将仅承担退回产品的直接费用,除非所有者声明将承担此费用。

如果正确行使了撤回权,所有者将使用用户用于初始交易的相同支付方式,无故拖延地,且无论如何不迟于用户告知其撤回合同意图之日起 14 天内,退还从用户处收到的款项。

如果用户明确选择了非所有者提供的最便宜标准配送方式以外的配送方式,所有者没有义务退还配送费用。

所有者可以,除非其已提出自行取回产品,否则可以保留退款,直到收到产品为止,或直到消费者用户证明其已寄回产品为止。

如果产品因不当使用、疏忽、物理、美观或表面损坏或改动、篡改或不当维护或磨损,或产品组成要素(配件、零件等)缺失而出现故障,所有者将不接受退货。在这种情况下,所有者会将购买的产品退还给发件人,并向其收取运费。

2. 用户撤回权(退货权)的排除情况

在以下情况下,用户的产品销售或供应合同的撤回权被排除:

  • 供应的产品价格与金融市场的波动挂钩,而所有者无法控制这些波动,且这些波动可能发生在撤回期内。
  • 供应根据消费者规格制造或明显个性化定制的产品。

  • 供应容易变质或快速过期的产品。此类别包括所有食品(包括饮料),其特性可能会因不当储存而发生变化。
  • 供应出于卫生或健康保护原因不适合退回,且在交付后被拆封的密封产品;供应的产品在交付后,由于其性质,已与其他商品不可分割地混合。
  • 用户明确要求所有者或指定专业人员上门进行紧急维修或维护工作的合同。如果在该访问期间,所有者或指定专业人员提供了超出用户明确要求的服务,或提供了除进行维护或维修所需的备件以外的商品,则撤回权适用于这些附加服务或商品;供应在交付后被拆封的密封音像制品或密封计算机软件。
  • 报纸、期刊和杂志的供应,订阅合同除外。
  • 在公开拍卖中签订的合同。
  • 提供非住宅目的的住宿服务、货物运输、汽车租赁服务、餐饮服务或与休闲活动相关的服务,如果合同规定了具体的履行日期或期限。

如需进一步澄清,请通过电子邮件地址 merchal@namirialpec.it 联系所有者。

3. 行使撤回权(退货权)的可选表格

用户可以使用以下表格行使撤回权,该表格必须完整填写,并在撤回期限届满前发送至电子邮件地址 merchal@namirialpec.it

本人特此通知,撤回以下产品的销售或供应合同 

订单编号:

订购日期:

产品名称:

产品数量:

姓名:

地址:

与下单账户关联的电子邮件地址:

日期: